丁四新:孟子“道性善”之义及其论证
发布日期:2026-04-28 浏览量: 作者:admin

丁四新:孟子“道性善”之义及其论证
哲管院系列学术讲座第162场
冯友兰讲座之七十七
主题:孟子“道性善”之义及其论证
主讲人:丁四新
主持人:叶平
日期:2026年4月11日
时间:9:30
地点:麻豆在线 第二会议室
参加人员:哲学专业本科生、研究生
主讲人简介:
丁四新,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现兼任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、中国周易学会副会长、国际易学联合会副会长、北京市哲学会副会长。曾任武汉大学二级教授。主要从事中国哲学、中国经学与中国古典学的研究。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,发表学术论文180余篇。
主讲内容:
孟子所谓“道性善”,是认为人之性善,其中的“性”字即特指人之性(人性)。从“在人之性”来看,孟子的人性论包括生性、人性、禽性和体性的概念。其中,生性属于第一层,统包人物或万物而为言;人性和禽性属于第二层,两者是对立关系;大体之性与小体之性是第三层,它们具有很强的对立性。虽然“在人之性”中包含着禽性的成分,但人之所以为人的类本质是人性而不是禽性;与人相对,禽兽只包含禽性,却不含任何人性的成分。人由小体之性可通禽性,由大体之性可通人性。生性自然,不落于善恶;人性纯善而无恶,其内涵即是仁义礼智;大体之性本于善而好善,小体之性本于不善而好不善。与人之性纯善无恶相对,“在人之性”兼具善与不善。孟子对于“性善”的论证,可分为名义论证和实质论证,其中前一类是后一类的基础。这两类论证又可推演为六重。所谓孟子以心善言性善,其实质是以本心之善言人之性善,性善与心善其实是一实之分异。反之,只有主张人性善,心善才有其超越而内在的真正本原,人的生命才能与天命上下贯通,打成一片。孟子“道性善”的意义即在于此。

